人类认识最浮浅的生物种类是人类自己,而认识最深刻透彻的对象是狗。
人类同狗打交道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,我们祖先最早饲养的动物是羊,随后便有了牧羊犬。长年交往的结果是,人类看透了狗的品性。在人类用来形容动物的俗语里,狗独占鳌头。
“狗眼看人低”,人类知道狗其实是看不起他们的;“狗摇尾巴讨人欢”,狗的种种“亲善”之举,不过是为了换两块骨头;虽然“狗恋旧主人”,但如果碰到“肉包子”,便“一去不回头”了。“狗瘦主人卑”,谁让你没喂好它呢?“狗仗人势”,许多人都倒霉在自己的“狗腿子”手下。你对它好一点,便“狗上锅台,不识抬举”;对它差一些,很可能给你来个“狗急了跳墙”,“狗咬主人”的事不是常发生吗?
窃贼用“肉包子”使看家狗渎职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办法,那些家养狗的作用受到挑战,因为“狗拿耗子”是多管闲事,“狗肉包子”又“上不得席”,甚至于“狗屁不值钱”。
别幻想碰到与众不同的娇宠,因为“狗窝里养不出金钱豹”。
“狗改不了吃屎”,人类知道狗性难易,别指忘它人们洗心革面,去掉种种恶劣的狗性。狗的排泄物也不被放过,人们说:“比狗屎还臭!”
鲁迅先生对狗的认识更深一层,“走狗”、“乏走狗”、“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”、“落水狗”,狗的形象真是惨矣!
但是,人们还是爱狗,还是养狗,还是将其列为第一宠物!狗的魅力到底在哪里呢?
狗与奸臣具有某些共通的品性,那些国君不见得看不清奸臣的真面目,但看清之后,还是宠爱他们。电视剧《宰相刘罗锅》中,乾隆皇帝道出了所有君主一喜欢不得了,一代奸逆便依此祸国殃民了。说到底,奸臣会争宠,“狗掀门帘,全凭一张嘴”。
人们看清了狗是什么货色,可当它温情脉脉地舔着我们的脚面讨好时,风情万种地扎到我们怀里撒娇时,千娇百媚含情脉脉地凝视着我们柔声细语地谄媚时,我们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上它,让它爬上我们的床榻与我们共枕,将它抱在怀里脸蹭脸地爱抚,甚至当它骑在我们脖子上撒下一泡尿时,我们也只是“哭笑不得”。我们情愿花掉几千元为它办一个“户口证”,使其成为合法的家庭成员。狗罐头、狗美容院、狗服装,甚至狗坟墓,从来没有哪种家禽领受了狗得到的这么多关爱。
人就是这样一种没骨气的动物,明知狗是什么东西,但骂归骂,爱归爱。所以当我听到饿极了的狗咬死并啃吃主人的传闻时,难免有些幸灾乐祸。
但是,有一天忽然想到,奸臣的出现有裨益的一面。奸臣是对一个君主的考验,看你是不是胜任一国之君的宝座。如果是位贤明的君主,绝不该被几句甜言蜜语迷惑,如果你被引诱着放弃圣德,那么你便是个昏君,你的王朝的灭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奸臣加快了腐败的旧王朝死去,参与缔造了新的王朝的诞生,而庸君被废黜后建立起来的新政权,总是繁盛一时。如此看来,奸臣是有功的了,他是被历史之神派来检验一个君主和一个政权的,他的存在与得势应该归罪于君主。
那么,狗呢?狗也应该是无罪的,有罪的是人。上帝派它们到这个世上完成对人类的一种检验与监制。
我们骂狗的时候,就是在骂我们自己了。我们恨狗,却又离不开狗。我们离不开狗,却又恨狗。狗看准了我们的品性,其“汪汪”的吠声才如此猖狂。我们实在不比狗高明多少。
人们仍会一如既往地骂狗,同时一如既往地宠爱狗。
(摘自《动物哲学》,方刚著,中国华侨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。)